保费上浮跟全责不全责没关系,只跟你使用保险次数有关。一般3次一下不优惠但也不上浮。超过一次上浮10个点。超多了有可能下年保险公司不卖给你保险。出了事故损失太小的话就没必要用保险,揽全责只要防止对方赖上你就行,警察处理事故时有时也会建议:事故不大,出于保护弱者方让有全险方担全责。
只要出险次数多了,下次买保险的折扣就没啦,还会上浮
主要是对你投保有影响,不再享有优惠了。
将承担全部责任。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