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有义务给予孩子抚养费的,不过离婚协议上应具体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不然之后就还需要协商或者到法院诉讼
关于抚养费的承担: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能力自己全部承担,也可以约定完全由一方当事人承担。
注意事项:
1.抚养费的承担与探视没有直接全系。不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有权探视权。
2.如果约定承担抚养费一方出现意外情况,没有能力承担的话,另一方必须承担其应承担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