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下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京召开。会上,武汉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内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社会文明的综合性荣誉,是一个地区科学发展、民生幸福的重要标志。全国文明城市表彰三年一届,前两年每年对被推荐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第三年开展全面测评,最后综合三年成绩择优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