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警卫任务时,执勤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哪些强制性措施

2025-01-07 17: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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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安全警卫工作要以确保活动团体安全为前提,遇有突发事件,警卫人员要及时请示,临危不乱,果断处置,不激化、扩大矛盾。鄂尔多斯交管支队结合任务实际,制定了专门的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一)穿插、超越、冲击车队的。车队行进途中如遇社会车辆穿插、强行超越车队时,随车警卫人员要及时鸣笛示警或用话筒喊话令其避让,对不听劝阻的,通知就进执勤交通民警应及时处理。对拒不避让的,可采取强制性措施。
  (二)发生群体性阻塞道路事件。车队行进途中发生群众阻塞道路、拦车等事件时,开道员要立即向大队领导报告并通报所属大队领导。辖区交管大队大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调集警力控制势态发展,做好交通疏导和群众说服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现场秩序的,根据上级部门的决定临时变更警卫线路。
  (三)发生交通事故。警卫人员应该做好协调工作,警卫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警卫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处置和请示。对于警卫线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由执勤民警勘察现场后迅速撤除;一般性事故且现场不大,事故民警在迅速勘察现场的同时,要将现场情况及处置时间逐级上报,在警卫车辆通过前必须恢复交通;对发生一般性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且现场较大引起交通堵塞,短时间内难以撤除现场或发生重大以上伤亡事故,造成交通严重瘫痪的,由支队领导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情况,并提出临时变更线路的方案;对已经来不及变更线路的,由辖区大队负责安排警力进行现场警戒,疏通道路、保证警卫车辆安全通过。
  (四)其他突发情况。遇有其他突发情况,警卫人员要果断采取前期处置措施并及时请示汇报,避免事态扩大、不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