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其他继承人以书面形式表明自己放弃继承权即可。法律没有规定其他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宽手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绝山47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慎宏嫌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搏亩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正银陪书;
(十)监护人代理举蠢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