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了以下几点。
一是公司管理层对海外上市缺乏足够认识,以致对上市融资额度、所需费用、上市集团架构和资金用途没有充分考虑、安排。
二是中国民营企业在急剧膨胀过程中,常常带有浓厚的家族色彩,在创业初期,选用财务人员的标准往往是可靠的”自己人”,而忽视科学规范的财务准则的建立,因而造成历史档案资料混乱,境外机构无法进行上市前正常的审计核收。封浪先生认为,公司管理层缺乏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历史财务资料,以致境外投资者无法接受公司的盈利情况,是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海外上市过程中尤显突出的问题。
三是管理层过早签订过多的中介机构,导致上市成本增加,而且,由于管理层对国际中介机构的选择缺乏经验,因而往往未能在价格和工作能力的最优化上做出合适的选择,
四是缺乏相应的有经验的专业人才。由于大部分公司缺乏有上市经验的人才,以致在与海外中介机构沟通过程中,不能及时准备及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应披露资料,进而影响上市时间和进度,严重的甚至可能影响上市本身。
五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不健全,不能满足海外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这一直是困扰我国民企的一个核心问题。封浪先生表示,近期接连发生的美国大公司会计丑闻事件,使投资者较以前更为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因此,不少海外交易所加强了监管力度,这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但另一方面也加大了本来运作就不太规范的中国民营企业上市难度。
六是缺乏对海外上市规则的专业培训。在封浪先生参与的审计某民企海外上市项目中,曾发生在国际会计师执行现场审计时,才发现存在会计或税务问题,进而影响上市时间和进程的事件。造成的原因除了公司财务人员不了解国际会计准则,无法有效配合国际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外,还与公司相关人员缺乏海外上市规则的专业培训,不能及时了解上市规则、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等,不无关系。
七是对策略性投资者认识不足。为了保证上市顺利,部分民营企业可能在上市前就需要引进策略性投资者。而由于渠道等原因,有的企业不太重视这项工作,以致影响发行数量和价格。
国内企业上市,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主要是财务和法律两方面的问题。如果是民营企业,且产权、股权关系比较清晰,一般法律上不会有太多的问题。律师的核心工作就是配合顾问公司建立境外的上市结构,规避中国政府的政策限制。
财务问题应该是境内企业上市的主要问题。这源于民营企业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诸如避税、漏税、资金体外循环等等问题。一般情况下,境内企业上市前需要先聘请一家顾问公司全面介入,把所有账目调整好再请会计师介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