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了20年,如果要辞职,按照最新劳动法,公司会给予怎样补偿

2024-12-28 15:07:4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
1、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单位有违法行为损害你的合法权益);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要求单位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注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而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另外,如果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回答2:

一、如果是你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20个月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单位应支付4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不要辞职。。如果到退休年龄 公司会为你养老。。我说的最简单了。。他们说的都很详细 相信你也看到了。。我们公司一般满10年的 公司不想负责人都是不给他们续签合同和炒掉 因为留下来 公司要花更多的钱。。你都做了20年啦 自己走 太可惜啦

回答4: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辞职的,那么,公司是不会给予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