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在场的人书写?在场的人就是见证人。《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形式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写;(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4)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所以书写的人也一定要签名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