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老公跟你出现了一样的问题,也是前一个月才去办回原籍的,你得先去你们原籍派出所开个证明,然后再回你以前迁出来的那个地方的派出所去办理就可以了。
可以的,回学校办理迁移,当然要拿着你原籍,就是当初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的迁入证明,然后办理就可以,说着简单,办理起来不简单,祝你好运,办理顺利!
回原籍是没问题的 ,先说说你的情况 ,是学校毕业的么 。如果是的话。到学校保卫处找领导 ,掏点银子,(我是掏了500大洋)他们会到派出所给你把迁移证延期的 ,剩下来的事就是你当地的派出所了,你咨询一下,看他们需要什么手续。我们那里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我的麻烦就出在报到证上了,希望你没有这个麻烦。阿门!
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过期,无法落户,办理程序如下:
1, 到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 “未落户证明”,或者自己写个情况说明,请原籍派出所签注证明没有落户,
2, 持此证明回原迁出地补开“户口迁移证” (或办理迁移证延期), “报到证”,
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