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修改确认了 “无罪推定”原则 故此,对于尚未判决的犯罪分子称谓犯罪嫌疑人
任何犯罪行为只有经法院审理宣判后才能定罪,定罪后才称之为罪犯。这是法律充分尊重人权的体现。
未经法院宣判的,但有犯罪行为和结果的叫犯罪嫌疑人。
在法院没有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之前你都是犯罪嫌疑人,也只是有嫌疑。等到法院认定有罪的话,你才能被称作是罪犯。
请参看北大教授苏力著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之《罪犯、犯罪嫌疑人与政治正确》
没经过法庭裁决,还不能确定就是罪犯,是好人没犯罪,但宣判有罪了,也是罪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