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是外省的,我是湖北的,只有我有户口本身份证和她有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

2025-01-24 10: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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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材料: 到目前为止,由于缺少女方的户口薄。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婚姻登记相关规定,是不能登记结婚的。也就是说你们还不能办理结婚证的。 只有女方回到外省老家从家中拿来户口薄就可以登记结婚了。 假如户口丢失或者在家里找不到了。女方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或者申请补办一张户口薄。也就可以登记结婚了。 下面我给你们提供结婚登记的法律相关规定。望你们仔细看之。对你们未来结婚登记会有好处的。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明白后,能否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