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必须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立即为其缴纳社保,如企业未能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单位补缴你三个月试用期期间的社保,并要求单位给予你2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前提是你要履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义务。
如果你的工资单上明确列明奖金中包含了加班工资,且你实际拿到的工资比劳动合同签的多,那就很难在这点上告赢单位了。因为确定你是否加班了,加了多少班,应计发多少加班工资,这些在劳动仲裁部门都是要拿出证据来的,单位可以重做考勤表,证明你根本就没加过班,即便是加了,加班费也不超过300,且每月都足额发给你了。你能拿出什么反驳的证据吗?
关于年休假,一般是要工作满一年后在次年才能享受,你现在第二年还没满,你自己也未提出过书面申请,现在离职要想主张相关的权利恐怕比较困难。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虽然企业违法在先,但劳动者必须得合法辞职,即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无需单位批准.按照你的说法,你辞职时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加班工资及补缴前三个月的社保,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前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过了试用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的社保可以要求企业补缴,劳动合同订的工资多少就是多少,只要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低于本地平均工资,合同上的工资说的是一般工资,公司跟你说的工资包含了基本工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等等,年休假必须要有的,是带薪的。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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