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对象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通俗的说就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不羁押嫌犯或被告人,期限为一年,期间听取公检法机关任何时候的传唤,并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扩展资料: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比较轻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缓刑的可能性很大。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参考资料:
取保候审-百度百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缓刑与取保候审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程序不同;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服刑),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并有根据法律规定的刑期。二是执行部门不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门(监狱)执行。
能够取保候审,说明其情节不是很严重,一般是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就100%会判缓刑。
根据我亲自办理案件的大数据得知,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有的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有的到法院阶段争取缓刑概率在80%以上。例如:同样犯罪情节的人,都是三年以内的犯罪,办理取保候审的人判缓刑几率是80%左右;没有办理取保候审的人判缓刑几率是20%左右。
因此如果要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缓刑的,建议专业的事找专人去做。苏义飞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取保候审,在黄金37天之内,我们至少有两次机会可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第一是与侦查机关沟通,争取取保候审或者撤销案件。第二是向检察院侦监部门请求不予批捕,只要不批准逮捕,就会变更强制措施,一般而言是变更为取保候审。这将大大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法定刑为三年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是降低审前羁押率和保障人权的重要途径。很多法定刑较轻的案件直接起诉即可,大大降低司法成本。同时,“三年”也是缓刑和执行刑的刑期分界线,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将可能适用缓刑的犯罪嫌疑人羁押太长时间不利于保障人权。
缓刑制度的意义体现在:
第一,缓刑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最优化地发挥刑罚功能。缓刑的具体适用,能够使犯罪分子在感受到刑罚的威慑力,对暂缓执行的刑罚随时可能被实际执行所有顾忌的条件下,在不被关押、由特定机关予以考察的过程中,更自觉地检点自己的行为,改恶从善,从而避免被实际执行短期自由刑而带来的社会隔绝、重返社会困难、罪犯间的交互感染等诸多弊端,并能较好地实现惩罚与教育、改造犯罪人的刑罚功能。
第二,缓刑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刑罚目的。在以自律为主的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特殊预防效果,比将犯罪收押与监禁设施内执行刑罚,以他律为主的监禁生活中获得的特殊预防效果更好。
第三,缓刑是实现刑罚社会化的重要保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脱离家庭和所从事的工作,可以使其不致因犯罪而影响其履行自身负有的家庭和社会义务。所以,被宣告缓刑者避免了因实际执行刑罚而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在不脱离社会的条件下,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亲身体会到法律和社会的宽容,从而较自觉地完成改造任务。
不一定。取保候审后满足判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对十八周岁以下、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可以被判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被判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对象条件:
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这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即使犯罪分子所犯罪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犯罪分子犯一罪还是数罪并不是决定缓刑与否的关键,即使其犯有数罪,只要总刑期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
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是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的特征所决定,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缓刑一般适用于交通肇事、责任事故、重婚、虐待、伤害、妨害公务、销赃等较为轻微的犯罪。对于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禁止条件: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七十四条的修改,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是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禁止条件。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存在较大的裁量空间,因而有必要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就是这样一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