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服务对象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工作调转或被除名、开除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7、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军官及复员到地方的军队干部;
8、其它流动人员。
注:
以上人员应为沈阳户口,或正办理回迁手续,或在我市有正规有效劳动合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毕业两年以上。
存档服务程序
1、申请存档人员需携带如下材料先到我中心开具档案商调函:
①户口、档案均在本市的人员,持身份证(含复印件)、户口本(含复印件)、离职证明(含复印件),开具调档函;
②户口在本市、档案在外市人才中心的人员(档案不在人才中心,应先调到当地人才中心),持身份证(含复印件)、户口本(含复印件)、干部身份证明(或复印报到证、转正定级表),开具调档函;
③户口在外市、档案也在外市人才中心(档案不在人才中心,应先调到当地人才中心)并在沈阳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持身份证(含复印件)、正规劳动合同(含复印件)、当地人才中心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干部身份证明、或复印报到证和转正定级表),开具调档函;
注:本市生源现户口在外地,以投靠父母形式落户的人员,持身份证(含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迁出页,无迁出页的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开具调档函。
2、凭档案商调函到原单位调取档案,档案经密封盖章后,移交到我中心,并将干部介绍信、工资证明信或解除合同证明、辞(退)职证明等一并转来;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查阅、审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存档手续。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其他开封、复印、缺少主要材料的人事档案等均不能办理存档手续;
4、由存档人员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协议书、档案管理手册,并办理存档、缴费手续。
注:
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上),经确认档案已由毕业学校或我市毕业生就业部门转入我中心,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我中心办理档案转存手续;
2、若需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存档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好委托书并由本人签字。
户口不是沈阳的,沈阳要有接收单位才可以落户啊· 如果没有,想落到人才市场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大学毕业没有接收单位可以把户口落到人才市场,一年240元,这是六、七年前的价格,现在不清楚是多少钱了!可以打114查下人才市场,或是去人才市场的四楼一出电梯口处直接办理!
原则上是户口和档案在一起。如果跟沈阳单位签了约,凭就业协议这两个问题都能解决,只把档案放过来也可以。在沈阳结了婚也可以落户和放档案!去沈阳人才市场二楼去问问吧,直接从原籍的就业指导中心开个改派单也应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