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野史,可能在史前时期至秦朝时期。
这个风俗多见于野史、传闻,正史上没有明确的记载。这种事也称,“瓦罐坟”、“花甲葬”、“六十还仓”、“弃老风俗”。
“瓦罐坟”据传是史前游牧部落在迁移时的风俗,即是孝子要把年满60岁的父亲安置在村外的预先建好的瓦罐坟中,每天送一次饭并加上一块砖,待360天后砖把坟的窗口堵死了就算安葬了父亲;
“花甲葬”、“六十还仓”指老人过60岁不死就活埋的政策(野史多见于秦朝秦始皇统治时期);
日本历史书《楢山节考》也记载了“弃老风俗”:日本古代信州一个贫苦的山村中,老人活到70岁时,为了节约粮食,养育幼童,家里长子就会把他们背到村子附近的楢山上,让其自生自灭。
这种制度本身就不合理、不人道,即使真的发生过,也只能存在在不发达历史阶段(根据野史,可能在史前时期至秦朝时期),随着社会进步、粮食的丰富、礼仪的完善,自然就取消了。
这只是个传说,中国人几乎很少有人不知60不死活埋这个故事的由来,但传说和观点也都不尽相同。
传说秦始皇独裁统治,又嫉贤妒能,怕人有本事和造反,因为人到60岁以上更有经验,便颁布了“60岁不死就活埋”的法令,逼得百姓把60岁以上的老人纷纷想法躲藏起来。
话说某年夏季,咸阳被洪水淹了,几天后才消退下去,这时在城门附近,发现了一只如牛大的怪兽,样子有点像老鼠,便禀报到了皇上那里,皇上下令贴出告示:谁能认出这是什么野兽,就赏赐给他多少地亩和银两。
再说这城里有一家人,父亲已60多岁,怕官府知道了被活埋,儿子便将他垒在了墙的里边,留出一个洞每天送饭和水给他吃喝。
城门那里发现了怪兽和官府贴出告示后,儿子告诉了垒在墙里的父亲,父亲让他于袍袖内藏一只狸猫,暗地里到怪兽眼前露一下,如果那怪兽看见猫全身颤抖,那就是一只老鼠,
老鼠在某种情况下也会长的很大,叫做“成了精”,天下所有老鼠都怕猫,这就是证明,你就揭告示,要赏你地亩银两时,你都不要,你只要朝廷不活埋60岁以上的老人。
儿子照着父亲说的去一试验,果然那怪兽颤抖,便揭告示去领赏,官府里问他是谁指教的这个办法,他如实说了一遍,并提出不要一切奖赏,只要求朝廷不再活埋60岁以上的老人,咸阳官府禀报朝廷,结果皇上采纳了这个建议,
从此废除了“60岁不死就活埋”的法令,民众欢呼“万岁”。 但是史料就连“活埋”的事也没查到,更没废除“活埋”的事了。
是元朝!不是秦始皇
蒙古人进入中原时脱离蒙昧状态未久,必定保留一些原始群婚制残余。欧洲在中世纪时领主对属下农民也有初夜权,十月革命前,俄国领主对满清割给俄国领土上的蒙古人肯定还享有初夜权,具体参见一本关于蒙古如何脱离中国的书(绝非小说),书名忘记了,那时中国也有一个叫陈毅的外交官。
但我推测,蒙古人进入中原后,初夜权在中国各地的实行情况未必相同,可以想见,在北方他们可能更多地有,但随着逐渐接触汉文明及南宋汉人曾经的激烈反抗,在南方执行情况必定会减弱。
元朝汉人初夜权的传说
首先,我想先指出一点,并没有任何正史证明蒙古在中国有实行初夜权制度,但蒙古在欧洲确实有这个制度。
在我们村(豫北地区的一个小农村)的田地里,有时候会挖到一些质量相当不错的砖,每逢这时候,老人们总是非常惊恐的把它扔出去,他们把这转叫做“砖打墓”,意思就是用砖打造的墓穴,我问了初中的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也爱研究民间野史。这位老师说,历史书上说的清清楚楚,在元朝统治时期,蒙古人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元朝时期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象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
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贴在厨房,每到新年,这家蒙古人要到县城汇报整个村子的情况,为了让“老灶爷”“上天言好事”,到腊月二十三,每家每户都会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里,谓之“祭灶”。如果你有机会到农村看到“老灶爷”和“老灶奶”的图象,你会发现图中的人物穿着打扮都是蒙古装。
再说初夜权,由于屈辱的初夜权,所以当时的汉人结婚后都是把第一胎摔死,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来历,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么无奈,但又坚决的方法来维持着血统的纯净。
去年我们村子重续家谱,我饶有兴趣的看了我们村的家谱,让我惊讶的是,家谱到了明初就嘎然而至了,我爷爷说,我们村子姓徐的都是在明朝初年从山东登州(现在的蓬莱)迁过来的一家人的后代,我又去找了那位历史老师,他说,这又和前面的历史有关系。
元朝末年,汉族人终于忍受不下去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蒙古人全占了,所以汉族人恨透了蒙古人,红巾军起义的时候,有先期到达河南的红巾军人员秘密到每个村庄作宣传,定于当年中秋节一起造反迎接红巾军,于是每个村庄流传着”八月十五杀鞑靼“的秘语。到了八月十五那天,真的动手了,蒙古人一家家的被杀死了,连刚出生的还在都活活的摔死在地上——残忍程度不亚于蒙古军队!遗憾的是,红巾军没能按时到达河南,盘踞在县城和增援过来的蒙古军队对参加造反的村庄进行了疯狂的屠杀,“所剩者十之一二”!
明朝初建,朱元璋为了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要从未经战乱的地区向河南迁移人口,最主要的就是从山西、陕西地区向河南迁移,在那时候,没有银行,更没有存款,老百姓最重要的财产就是房子和土地,要他们离开,就像现在宣布剥夺某个人的全部财产性质是一样的,没人愿意走。于是官府就把需要迁移的人员用绳子绑上串起来,需要方便了,人们回向负责押运的管理叫道“把我的手解开”,到后来就直接喊“解手”,于是又发明了一个新名词——“解手”,在明代以前的书籍里你是看不到这个词的。人们拖家带口,依次从山西一个必经路口路过,这个路口有一个大槐树,于是年长的就告诉年幼的,“记住这个大槐树吧,回到这儿就快到家了!”,大槐树传说由此而来。
相传秦始皇下令烧毁天下史典之书,活埋方士和儒人四百六十以后,还不放心,以为老年人知古通今,大多怀恋先朝旧制,痛恨他的残暴苛刻,又下一道圣旨:六十还甲。无论仕庶男女,活到六十岁不死者,一律活埋。
秦朝吧,当时的环境所迫,可以想像当时农业不发达,而人到了老年的时候就失去生产劳动能力,再加上当时人的思想还没有那种尊老爱幼的思维,在一日三餐都得不到解决,如果不那样做的话,就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粮食浪费,要想让人类得于生存与繁值,就必需要让失去劳动力的人(指老人,因为小孩子还要接下这个生存的任务)先行离开人世.
那时候老人七十古来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