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行为适用第一百六十二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选2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2~20万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