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本村是可以申请村里的选举的,
依据民政部——民发〔2013〕76号《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二、登记对象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参与村里选举的申请书:
敬爱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是XX,今年XX,(后面写对于本村的一些了解及相关个人想法和申请的职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如果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尽村民义务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应予以登记。
你可以在选举日10日前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选举委员会召开群众代表会讨论通过后就可以参加选举了。
法律是这样规定,但是肯定不让你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