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科绩点=(单科成绩-50)÷10;平均绩点=单科绩点x学分÷总学分。当单科绩点小于1时按0算,大于4时按4算。
貌似是大学前三年所有成绩都要算(只要选了的就要算),算法和普通的一样,结果就相当于是单位学分的分数
有点复杂哦,问问你们的辅导员嘛,第一次这么算成绩的,以前的简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