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帮帮忙,关于离婚的问题。

2024-12-18 14:30:2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以下为专业回答:
1、结婚证丢了,要重新补办《结婚证》才可以到法院起诉。
2、递交《民事起诉书》,对于离婚案件,法院是必须要先调解的。通常法院第一次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判决后六个月可以再起诉。视情况就会判决离婚。
3、起诉不一定要指证对方有过错,可以是感情破裂,每日争吵不休。
4、并不一定是谁享有扶养权房子就归谁,孩子的扶养权,要本着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出发。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法院会判决男方给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5、达不成一致,法院会依据法院平分,当然过错方要补偿非过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6、这个问题还要视情况而定。
99709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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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1]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回答3:

1、对于离婚证丢失的问题,你可以向民政局申请补办,要是对方配合补办,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开具证明。
2、起诉离婚期间,法院会有一个调节程序,在法院调节不成的情况下给出判决
3、无需之争男方的过错,但是指证男方的过错对财产的分配上会有利,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可以适当多分。
3、抚养权跟房子归属没关系,一般来讲,谁的综合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孩子就会判给谁。
5、财产分配意见不一致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做出判决。
6、一般情况下不出现以下原因,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里规定了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这样规定是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但是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并有权提起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