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4.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底层作为商用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应设置电梯。另外,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电梯由机械和电气两大部分组成。如果日常不对电梯进行保养,电梯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如果电梯需要加油的时候而没有加油,就会造成电梯机械部件的磨损和破坏,使电梯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无法正常使用电梯。
2、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一些电梯用户为了减少成本、节约资金,找临时工或没有资质的公司做电梯维护保养,一旦出了安全问题连责任单位都找不到。如果是由电梯厂家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的话,一方面维保技术和质量有保证,另方面一旦出了问题也有人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宅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