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财产 一方不同意分割 法院能判决归一方吗

2025-02-02 10: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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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物权法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如果达不成分割协议,会先评估房产价值,如果你母亲愿意购买他的份额,而他不愿意购买你母亲的份额仅仅是反对分割,法院会判决你母亲补偿他而取得房屋产权。他和你母亲如果都想要购买对方的份额,如果你母亲是原居住人,一般也会判给你母亲,然后作价补偿他。把条文给他看看,分不分由不得他,份额多少也由不得他,一家人最好不要上法院解决。脸上无光不说,诉讼费、评估费也是让外人赚自家的钱。商量一个合理价格买他10%份额,对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