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转让的法律问题

2024-11-24 0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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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不知你所说的物业现在是否已收楼?现在已办出产权证没有?
如果现在已收楼在住并已办好产权证了,那么你们可以先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立好你付3万的好处费收据,尽量写上是因为购买该物业的费用!还有保存好你所付过的所有款项收据,一定要在买卖协议上明确注明在产权证满五年时卖方必须无条件的配合你去办理过户手续!你们写好这些后一定要去办理合同协议公证!因为你们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均是实物,公证处会受理你的合同公证!但是公证你们的合同内容!!!
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的话,你们所签的那些能否办理公证,这就要视乎是在地区是否可以了!正常来说,没有出产权证的物业,公证处是不受理该物业的合同公证!因为还是属无证商品,是属不合法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查询一下!

回答2:

双方签字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也没用的。唯一的办法是:你估算一下5
年后该房子值多少钱,让他给你打个借条(数额按5
年后该房子值多少钱定)并注明到期还款,不还的用该房作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