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帮助用人单位依法及时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2)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人员。工会应当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3)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