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和钱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白就行了
夫妻双方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协议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履行义务。
首先的话,如果说两个人决定离婚,那么财产分割一定要写清楚。而且的话一定要去法院或者市区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这个还离婚协议书上的这个证明协议才是有效的。
不!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多久时长的水电费,要看看是不是夫妻双方的财产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在协议里面写清楚,夫妻双方无异议,基本上就没问题了。但是刻意以离婚方式来规避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便是在离婚协议上已经清楚的约定好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来偿还的,即便是离婚转移财产的方式也无法回避夫妻婚内的共同债务,一旦债权人发现夫妻一方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即便是离婚后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债务的偿还。但是夫妻债务不等同于夫妻共同债务,需不需要在双方共同偿还是要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法律上一般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