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行出行的处罚:
我市“限外令”今天起正式生效,81套车牌识别系统对外地车工作日高峰期在原特区内冲禁令进行自动抓拍处罚。在交警部门的人性化执法措施中,外地车冲禁令一个工作日只做一次处罚,前两次免罚。
也就是说,如果一辆外地车从今天起连续三天冲禁令,那该车将在周三被处罚300元,记3分。
今天起,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也就是早上7时-9时,晚上17时30分-19时30分,共4个小时,在我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禁止上路行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等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车牌识别系统”等监控设备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
与此同时,每辆外地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在多条限行路段被多次记录的,交警部门只做一次违法记录,只处罚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一辆外地车从今天起连续三天“冲禁令”,那么它将在周三被处罚款300元,记3分。最新政策详细如下:
(1)高峰期限行区域扩大至全市区域(高速公路及进出口岸、机场的部分道路除外)
(2)限行时间保持不变(工作日早晚高峰7:00-9:00,17:30-19:30)。
(3)新规自2017年8月21日至2018年1月31日施行,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为执法缓冲期,9月1日起正式执法。
(4)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