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科目应该记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不需要单独设明细账。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
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该指标按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的期末数填列。
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后,计提折旧时,不减少“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固定资产”账户始终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
同时,“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数额。此外,“固定资产”账户的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得到固定资产的净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
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累积折旧
累计折旧科目应该记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不需要单独设明细账。
累计折旧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所提取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及固定资产的累计数额。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数额;借方记减少,登记出售、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4、明细账户:不进行明细核算。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该指标按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的期末数填列。
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后,计提折旧时,不减少“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固定资产”账户始终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同时,“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数额。此外,“固定资产”账户的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得到固定资产的净值。
正规来说,固定资产帐上记载的是每一种固定资产的原值及每月计提的折旧额,因此除了在该账簿上记载外,还应在总帐及三栏式分类明细账上记载,其反映的是每个月所有资产计提的总折旧额。
累计折旧是资产类科目,应设总账,根据公司资产性质,设明细账。
应该记在累计折旧的总账和明细账上,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