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以人口为补偿标准,与人口并无必然联系,而是以房屋的具体情况为依据。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这个要看是因为什么拆迁建房,如果是农村改造进行拆迁建房,土地性质没有发生变化,还是农村集体土地,所建的房屋占用土地就是宅基地,与原先的没有变化。如果是国家征收土地,进行拆迁建房的,原农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所分的房子那么就是征收补偿,适用拆迁法及当事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一般根据产权证来确定谁将享受拆迁补偿。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房屋的具体面积,和当地对这类房屋的补偿标准。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大部分房屋没有产权证,一般属于家庭所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