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我是自卫的。公安局长是对方亲戚。我却变成了被告,要我给对方十万。不然把我们全刑拘

2024-10-29 07: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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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要这样,对方摔了二次,就断了三根肋骨,这种话,有人信吗?

本案属于互殴,谈不上什么正当防卫。造成对方轻伤二级以上的,构成刑事案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方的伤害,如果也是轻伤二级以上的,对方也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只是轻微伤的,对方应当治安处罚。

1、量刑时,对方也有过错,应当适当从轻或减轻本方的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时,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刑事拘留,这确实是公安的权力,完全是可以的,不过,这种案件只是轻伤二级而已,检察机关肯定不会批准逮捕,最多关个14天也就出来了,即变更为取保候审。

本方确实是涉嫌犯罪了,这才是根本,这跟什么公安局长有多大的关系?一个局长,为了所谓的亲戚,难道不想当官了?在今日之中国,没有什么公安局长还敢胡作非为的。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看看怎么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不懂法,却在这里喊什么冤!有什么用?

如果最终能够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不追究刑事责任,你方就是烧高香了!

回答2:

往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