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需提供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如何夫妻共同财产证据:
1、房屋。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
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
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
2、存款。
3、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