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的小说写情爱见血入肉,写出多少儿女情长,其中《红玫瑰与白玫瑰》里这几句,更是道尽两种典型的女人在男人世界里所扮演的角色,也常常被拿来引用,至今仍不时出现在网络上。
宁为朱砂痣 不做蚊子血
有一回在朋友的MSN昵称上看见了这样的句子,其实我有点小小的惊讶。
当然,比起朱砂痣,蚊子血显然是太过不堪。一巴掌给拍死了,留下的痕迹就算擦不去,也只是个惹人嫌的污点,谁会想从一朵红艳的玫瑰变成蚊子血呢?
朱砂痣比起红玫瑰似乎不那么风光招摇,但生在心口上反倒引起无限遐想,虽然隐诲起来,却更显暧昧,叫人暗自心动。
生为红玫瑰的女人,大概没有谁会选择末了成为当一抹蚊子血;会落成蚊子血的下场,恐怕不是迫不得已,就是给蚊香熏昏了,才给一巴掌拍在墙上。要是遇上了电蚊拍,就连一点血迹也留不下了。
襟上饭粘子 不若明月光
红玫瑰不想当蚊子血,白玫瑰变成饭粘子也不见得高明。
床前明月光,见得着摸不着,只能相思不能当饭吃,说起来也是百般寂寞,但好歹诗情画意,回忆总是美;饭粘子就一点都不浪漫,尽是柴米油盐之事,生活里总是缺失大过美好,说起来也不怎么乐观。
这样说来,不管红玫瑰白玫瑰,似乎一嫁了就贬值千万倍,原本各有风情如花似玉,结了婚,就变成男人眼中的一个疙瘩。这几句话似乎结论就应了「家花哪有野花香」的道理,不管是哪一种花,结了婚就注定凋零。
不做蚊子血 也不当朱砂痣
说起来我觉得有点讶异,是因为挂上这个昵称的女人,向来是朋友眼中独立自主的大女人,男人遇到她只有乖乖听话的份,当然她不可能是白玫瑰,甚至红玫瑰似乎也不足以形容她的鲜明个性。
也许单单一句话当做昵称,只是一时片刻的心神领会,只是看到了难免联想到张爱玲笔下的故事,甚至就单从这几句话来看,也觉得当今女人其实不该当蚊子血,也不该当朱砂痣。
因为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里,女人只是男人眼中的一个角色,或者说,这个故事原本写的就是男主角眼中的女人,而不是女人自己的价值。蚊子血、朱砂痣、饭粘子与明月光,说的都是这个女人在男主角心目中的形象与价值,而且这个价值是对男主角所产生影响的价值,并不是这些女人在所有人眼中的价值。
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或许女人大部分呈现的价值,就存在于她的男人眼中,而在男人的眼中能看到的,也就是这么多了。在这个逻辑下,不管是嫁了成为蚊子血,或是没嫁化为朱砂痣,都是男人眼中所见。如今时代不同,男女平等,照现在的价值观来看,女人当是既不做蚊子血,也不当朱砂痣。
管他红白玫瑰 女人只管做自己
相较之下,红玫瑰或白玫瑰也是男人眼中所见,着眼于做红玫瑰或白玫瑰,把做一个对方眼中的什么角色,当做爱情中的目标,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有一回和朋友聊起了这话题,我说张爱玲这部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为了要做别人眼中的某个角色而误了自己的幸福,而且他自己眼中看出去的女人也是种种角色,所以一心想要当红玫瑰或白玫瑰,同样都是一种误解。
那么正解是什么呢?
我说正解该当是先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怎样的人吧?
虽然人与人相处,自己总是会在对方眼中成为某个形象,有些是真相,有些是假象,但若是一开始就没有自己想要的,那么对方眼中的自己是红玫瑰或白玫瑰并没什么意义吧?
恋爱经验比我多好几倍的朋友说,爱情如果都那么清楚明白,天下就没有感情困扰了。原来很多人平时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很容易在一头陷入之后,只在乎自己变成什么,忘了玫瑰只是别人眼中看出来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