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