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车顺便办私事将被追责。公务人员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视情形对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做出责任追究。情节轻微的、影响较小的,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问责;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行为,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