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去,可以委托律师去办离婚手续吗

2024-11-23 2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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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参加诉讼的。

回答2:

一般是不可以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能表达意思的,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

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离婚官司不可以全权委托办理。

离婚案,去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般都要出庭的,除非因为身体情况等原因不能出庭的。应该经过法庭审批同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3:

不可以,协议离婚必须男女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携带离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虽然规定了缺席判决制度,但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的,因为婚姻是大事,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努力作原告的工作,希望其撤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还曾专门出台法律适用问答来指导基层法院的工作:“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回答4:

1、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委托律师代替权利,但是本人必须到场签字办理手续。
2、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夫妻俩一起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签字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3、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权利参加庭审,但是本人必须出席,最后在法院判决书上需要双方签字,除非有法院认可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提交申请得到法院同意后,不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回答5:

可以委托,律师可以代替出面收集证据或是帮助进行调节。但诉讼离婚中立案和庭审当事人都需在场,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手续也得双方亲自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