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影响。《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该条第3款还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2、可以与村公社和大队协商,将可以收回土地收回后,进行流转,现在不能收回的土地只能等现在承包方承包期满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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