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谢谢!

2024-12-05 1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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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回答2:

回答3:

  1、“如果去法院离婚的话,会怎么分割财产?”:
  (1)婚后取得的财产:在你们之间没有关于财产归谁所有的特殊书面约定时,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无过错的,平分,一人一半。
  (2)一方婚前就有的财产:仍然归原所有者,不分割。
  (3)虽然你婚后没有工作,但只要你们之间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他在婚后所得的工资和其他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一半。
  (4)房子:是婚后所购,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但尚未办下产权证、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法院有可能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待以后拿到产权证后另行起诉分割。

  2、“还有我和对方都是外地的户口,在当地要怎样法院会受理?”:
  (1)提供他在当地常住超过一年的证据,当地法院才可以受理;
  (2)如果不能提供在当地常住超过一年的证据:应到他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3、“我没有工作会争取到孩子吗?”: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问题的相关解释,2周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归母亲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除非男方有证据证明你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或是你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才有可能由他抚养。

  4、关于你的补充:
  (1)双方都无过错的:财产平分。
  (2)房子: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分,借款和贷款等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也要分担。
  (3)你能分到的,是一半房子产权或房子现价的一半补偿款、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4)去法院起诉,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到法院立案庭。
  想在当地法院起诉:应有在烟台居住超过一年的证据才行。

回答4:

1,婚姻期间的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2,会受理的,只要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指居住一年以上。

3,有机会,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生活,而且孩子一直是你照顾。无工作,你丈夫离婚后照样需付给生活费,抚养费,所以孩子的抚养没问题。

综上,祝你好运

回答5: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而且你有权要求你老公对你进行补偿;
如果你和你老公离开住所地(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离婚案件就应当由被告即你老公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当地法院会受理的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单凭没有工作不能断定你是否会取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