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英语:Elf)是一种日耳曼神话(北欧神话)中所出现的生物,他们往往被描绘成拥有稍长的尖耳、手持弓箭、金发碧眼、高大且与人类体型相似的日耳曼人的形象,这是因为他们首次作为一个种族,是出现在挪威和日耳曼等地区的日耳曼神话当中,而在北欧五国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地区又多为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
精灵族的起源
精灵族的起源在日耳曼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黑暗精灵则有着暗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经常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
精灵族的起源在冰岛的传说里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1、冰岛的传说
有一天,夏娃在河边给孩子冲洗,然后神就向她走来,她把未冲洗的孩子隐藏起来。神就问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许。神听了很气愤“也没必要在我的面前把孩子隐藏起来!”,所以他们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被变成了美丽的精灵了。
在很多地方,人们认为精灵是堕落的天使,或是一些异教徒死后其善行不足无法让他升上天堂去,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安身,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的中央王国,那叫是所谓的精灵了。
2、欧洲的传说
精灵是从生命之树诞生,经过特殊的仪式可以进化成天使。他们是欧洲原始居民,人类是大约在7,8千年前移居过去的,甚至与精灵发生了战争。最后人类烧毁了生命之树,灭了精灵族征服了欧洲。
精灵与人类相比,身高颇高。精灵皮肤细腻,还很白,发色都是淡色的,眼睛有许多颜色。
擅长魔法和弓箭。平时栖息于树上,喜欢在夜间活动,与动物相处友好,种族间,尊敬女性,但男性数量较少。
【意思】
1、精灵之气。古人认为是形成万物的本原。
举例:唐·高适 《同观陈十六史兴碑》诗:“ 荆 衡 气偏秀, 江 汉 流不歇;此地多精灵,有时生才杰。”
2、犹精神。
举例:汉·傅毅 《舞赋》:“摅予意以宏观兮,绎精灵之所束。”
3、灵魂。
举例:晋·左芬 《万年公主诔》:“况我公主,形灭体讹,精灵迁逝,幽此中阿。”
4、神仙;精怪。
举例:《文选·左思<吴都赋>》:“ 舜 禹 游焉,没齿而忘归,精灵留其山阿,翫其奇丽。”
5、机灵。
举例:《金瓶梅词话》第五二回:“个个人古怪精灵,个个人久惯老诚。”
【读音】jīng líng
【近义词】机灵 [ jī ling ] 聪明伶俐;机智。
【反义词】愚钝 [ yú dùn ] 愚笨;不伶俐。
【例句】
1、轻盈的雪花漫天飘舞,宛如白色的精灵。
2、随风盘旋的花瓣犹如善舞的精灵般轻盈美丽。
3、飘落的叶子就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又像可爱的精灵。
4、山泉在万籁俱寂的幽谷中蜿蜒行走,犹如水之精灵。
5、初生的孩子精灵般顽可爱。
[编辑本段]解释
精灵 jīng líng
解释[1]机灵;聪明机智.[2]鬼怪;神灵
①可爱的能飞的小灵性精神体,背后生双翅,面容男女均俊美,对人有益,是孩子们的最爱。
②神思敏捷;机灵:这孩子真~,一说就明白了。
③一种宗教观念。
精灵的定义:其实,精灵是一种和自然合为一体的生物,但他们不像吸血鬼一样忧愁,他们悠闲的生 活在一起,有些强大的精灵甚至可以控制灾难,但大部分的精灵喜欢树木,他们热衷于让小树发芽当作消遣
英语:spirit,fairy,elf
日语:妖精[ようせい]、精霊[せいれい]、精[せい]、
フェアリー[fairy]、エルフ[elf]、スピリット[spirit]
[编辑本段]中国的精灵
很多人以为“精灵”是外国文化中的一种,其实不然,这是选取“精灵”作为翻译用的词,因为其本身就有“鬼怪”的意思。中国古时就有关于精灵的传说,其指意更近于“精魂”。譬如著名的《聊斋志异》等等的志怪小说,又如在李白诗中曾有云:
【登高丘而望远】
登高丘,望远海。
六鳌骨已霜,三山流安在。
扶桑半摧折,白日沉光彩。
银台金阙如梦中,秦皇汉武空相待。
精卫费木石,鼋鼍无所凭。
君不见骊山茂陵尽灰灭,牧羊之子来攀登。
盗贼劫宝玉,精灵竟何能。
穷兵黩武今如此,鼎湖飞龙安可乘。
[编辑本段]精灵传说
精灵族的起源在北欧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
而精灵族的起源在冰岛的传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有一天,夏娃在河边给孩子冲洗,神向她走来,她把未洗过的孩子隐藏起来。神问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许。神听了很气愤:“隐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隐藏起来,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被变成了精灵。
在很多地方,人们认为精灵是堕落了的天使;或是一些异教徒死后,其善行不足以让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安身,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的中央王国,成为精灵。
[编辑本段]精灵特点
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长寿(有时甚至被认为是长生不老),擅长艺术、高贵,优雅,聪明,美丽,一定程度的洁癖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序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对粗鲁邋遢的矮人也许稍有不满)。
在“龙与地下城”系列游戏中,尤其是电脑游戏中,扮演精灵族更是往往成为玩家们的首选,以黑暗精灵游侠崔斯特为主角的长篇小说《黑暗精灵三部曲》、《冰风谷三部曲》更是让玩家们对“龙与地下城”的地下种族-卓尔黑暗精灵也产生了浓厚兴趣。
现代精灵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着纯色的长袍,冷静而不苟言笑的法师,往往都已经有好几百岁的年纪;年轻美丽的精灵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间的弓箭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射手,为保护大自然而同邪恶作战。相信是由托尔金在《魔戒》中塑造的。
[编辑本段]四大元素精灵
火精灵——中译名火蛇或沙拉曼德,被描述为住在火山口的火蜥蜴,外表是黑色的皮肤上点缀着黄色斑点,据说皮肤籍着火烧能够重新再生。
风精灵——中译名希洛弗,以及由此派生出的风之精灵之意,拉丁语sylva(森林)和希腊语nympe(妖精)的合成语。
水精灵——中译名维特奈,在拉丁语里为波浪使者之意,传说是心地善良的女性死后变成了水之精灵Undine。
地精灵——中译名诺姆,名字来源于[地下的居住者]一词,也有说法是来源于希腊语[智慧]。
[编辑本段]各类精灵
ELF(精灵)
在众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戏中出现的El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00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聆听潺潺的流水,林中鸟鸣风吹……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发现美好的地方,并充分享受它。他们也很难和生命短促的种族建立深厚的友谊,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还有无尽的生命要度过,实在是件痛苦的事。
Sea elf & Sea Wolf (水隐,海妖)
“长期以来,水隐深居浩瀚大海之中而不被人们所注意。”
在各种传说之中,水隐同样具备精灵族的大多数特质:长寿,高贵,优雅,聪慧,美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敌视邪恶种族,能和其他种族友好相处,喜欢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但在早期的西方传说中,强调水隐惊人美貌的同时,常常被赋予其许多邪气,因此现代的英文魔幻小说中普遍称之为 " Sea Wolf " ,中译为“海狼”或“海妖”。
事实上水隐是地地道道的精灵,传说中说是水泽精灵的一支,因为地面史前文明的衰落,他们深潜大海,成了隐水的精灵,英文 " Sea elf ",中文直译为“海精灵”,由于隐居在水中,因而也称为水隐。神话中的水隐更为传奇,其祖辈爱与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维纳斯)打赌得胜,阿弗洛狄忒不得不按照事先的约定,使其的后代都具有超乎寻常的美貌,能令大地上所有的生灵陶醉,因此比起其他精灵种族,水隐更具魅力。但是阿弗洛狄忒为了施以报复,她拒绝给水隐以爱情,水隐也就常常因为爱情而憔悴,不能承受悲伤的折磨而夭折。
Light el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中共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 elf(黑暗之精灵或者叫Drow卓尔)
黑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0公分,体重在50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 elf(半精灵) 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另外还有High el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
有名的精灵如《龙枪》中的罗拉娜,阿尔瀚娜。星光,半精灵坦尼斯;“被遗忘国度”系列中的黑暗精灵崔斯特等。
Night elf (暗夜精灵)
卡多雷——也就是后来被称为暗夜精灵的种族(后来他们才知道了这个称呼)——信奉月亮女神艾露尼,并认为每到白天的时候,女神就会在永恒之井的湖底沉睡。早期的暗夜精灵牧师和先知以极其谨慎的态度研究永恒之井,想要了解它的秘密和力量。当暗夜精灵社会逐渐壮大之后,他们就开始探索未知的卡利姆多大陆,并且遇到了许多同胞。唯一能使他们停止探索的就是古老而强大的龙。虽然这些巨兽通常是隐居的生物,但他们也会尽全力守护一些神秘的地方。暗夜精灵认为龙是世界的守护神,所以最好不要去侵犯他们,以及他们所守护的秘密。
暗夜精灵不断的探索使他们遇到了许多强大的生物并与他们成为了朋友,其中之一就是半神赛纳留斯,原始森林的守护神。伟大的赛纳留斯对好奇的暗夜精灵十分友好,并花了许多时间来向他们传授关于自然世界的知识。卡多雷与充满生机的森林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且享受着和谐的自然平衡。
Blood elf (血精灵)
血精灵曾经是暗夜精灵的一部分。
一万年前,暗夜精灵就在古卡里姆多大陆上生活了,他们依靠位于大陆中心的永恒之井——一个充满魔法能量的井获得了强大的魔法能量。但是他们却在女王艾撒拉和手下的高等精灵的领导下无节制的使用着魔法能量,终于引来了燃烧军团的入侵。在那次可怕的大爆炸后,永恒之井毁灭了,幸存的暗夜精灵们在德鲁依的领导下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他们决定再也不使用魔法。在永恒之井爆炸后,那些幸存下来的上层精灵——艾撒拉女王的仆从却不安分于这些,他们发动了一次叛乱,妄图解除魔法的禁忌,但是他们失败了。作为惩罚,他们被大德鲁依们流放。
九千年后,阿尔萨斯和他的天灾军团的铁蹄踏开了高等精灵王城——银月城的大门,无数的亡灵军队瞬间毁灭掉了这个曾经繁荣了近万年的精灵王国,并将精灵将军希尔瓦娜斯变成了女妖。阿尔撒斯走后,高等精灵的领地变成了可怕的瘟疫之地。
一小部分幸存的高等精灵逃了出来,他们在他们的领导——血魔法师凯尔萨斯,高等精灵王朝逐日者王朝的最后继承人——的领导下开始了复国的工作,但是离开了他们赖以生存的魔法能量,他们变得烦躁。再加上被联盟方领导人猜疑,他们最终为了魔法能量加入了伊利丹的军队。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戈柏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戈柏林经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缝进入法国,抢滩成功后便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并潜上维京人的龙船,偷渡进入英国。英国德鲁依教徒称他们为“罗宾戈柏林”,后来简称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戈柏林有设计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恶的精灵都被描述为“它们是丑陋之极的坏精灵,头戴圆帽,脚穿尖鞋,而且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整个样子就是一个极度可怕的小恶魔。
Redcap(红帽子)
是邪恶凶残的Gobl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撩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 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其他的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 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 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 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 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 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西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西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
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发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着紧身的绿衣。(在英格兰茂密的草原中,这身装束是最好的掩护。)红发绿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变。
他们是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
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 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 Hobgoblin)。
Greml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
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现在,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
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
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戈兰林,随着缝纫机之类的家庭机器搬进来,一代一代地住了来。家居生活的小差错洗澡水一会冷一会热,快上班时汽车暴胎都是他们的把戏。二战时也相传戈兰林会破坏飞机的发动机。
Leprechaun(鞋精灵、矮妖)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 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a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
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捣蛋鬼):
这种小精灵很象地精,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皮肤暗黑,头发茅草般凌乱,手指头爱东摸西碰,两只脚很不灵活。
捣蛋鬼的出现迹象可以丛家里频频出现的状况,或者是天黑后不断有吵闹声察觉出。当他们出现时,会推倒牛奶瓶,扯断窗帘束带,使母鸡不会下蛋,吓坏猫儿,让狗没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门,故意让水龙头流个不停,堵塞水沟,吹熄蜡烛,捏熟睡的小婴儿的鼻子,把他们弄醒(天啊!)
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如何安抚他们,或者怎样把他们赶走。受到捣蛋鬼骚扰的主人除了搬家,别无他法。而且搬家也要尽快,否则捣蛋鬼知道,也会藏在家具跟着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 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Cluricains(酒窖精)
穿着白衬衫,及膝短裤,长袜,镶银扣皮鞋,系着围裙戴红帽子的酒窖精灵,就住在酒馆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当的酒馆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烦,只会享用他们得到达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馆或酒馆,他会饱食存货,大量饮酒,很快就使得老板关门大吉。如果是在一个太爱饮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会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贪杯的屋主只能看着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着脑袋。
酒窖精的最大问题就是变成酒鬼,这时候这个屋子就会听见打破瓶子,醉酒时的叫嚣声和歌声,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骚动声。酒窖精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唯一解决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断绝饮酒供应,过段时间之后,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寻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精灵。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寇伯来帮忙,他们是最勤劳,最忠心的好帮手。这些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小矮人,会为提供他们庇护的家庭无悔的服务。他们擅长的或有打水,挤牛奶,劈柴,拣鸡蛋,照顾马匹,打扫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务为乐,而且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转到室内服务,其水准决不输给他们在花园庭院中的表现。
寇伯工作勤劳,但要求的回报并不多,餐桌上丁点的碎屑就足以让他们饱餐一顿,不过主妇们若忘记喂寇伯的话,他们可是会马上报复的。等她们打破盘子,烧到手指,绊到门槛,寇伯的奸笑声响起,他们才恍然大悟——忘记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国传说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类似于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这些地精在游戏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现:邪恶粗暴,为一般游戏中常出现的低等怪物。外观与人类相似,但眼睛比人类大一些,皮肤为土色,常在暗中活动,具有夜视能力。常配有皮衣、剑、手斧、盾,单体攻击力不大,喜欢集团进攻。在capcom公司制作的《龙与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样的怪物。
卡雷尔·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邮递员的童话》中描述了,长着大胡子,带着邮递员帽子,披着邮递员斗篷的邮局迷你家仙。它们在晚上出没,整理邮局信件,贴标签,发电报……吃电报条面包屑、舔邮票。还用各式各样的信件打牌(撒谎骗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爱情的信是王牌)。
Barbega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境内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他们头发和胡须银白是因为结满的厚厚冰柱,当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发须。
他们在温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场大雪后才出现,因此气温在零度以上时很少看见他们,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们捕捉到的少数冰胡子通常只能活数小时。
冰胡子有双大脚,他们的大脚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几乎垂直的雪坡,还可以用作铲子来挖隧道。它们喜欢驾驭雪崩,对人类很友好,在雪崩即将发生时会发出警告,同时会帮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们从雪里挖出来。
冰胡子可以在几秒种内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里,不论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来。冰胡子不论男女类似现代人跳伞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这个原因在远处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说他们说话象是瑞士阿尔卑斯山土拨鼠的啸声,不过他们可以隔着很远的距离用一种很怪的鸟叫声联系,这种声音会被误认为在山壁间呼啸的风声或是阿尔卑斯号角声。
Brownie(棕精灵,棕仙)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 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 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 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a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有人说,这种喜怒无常的生物之所以帮助人类,只是垂涎于人类的智慧,观察人类的行为。还有人认为他们是一种比人类更淳朴的生物,只是希望和人类和平、友爱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倾向于后一种想法。棕精灵在战场上并不是一个好战士,他们的战斗技艺与你的想象相去甚远。他们喜欢用逃避战术在战场上与敌人周旋,当敌人放弃追击时,他们就远远地用石块攻击敌人。
棕精灵的长处在于寻找丢失的物品和珍宝。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们能够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来,没有手指和脚趾的事实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与这个极有价值的天赋相比,这种谦逊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报酬。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ar)的后代。
《指环王》中的精灵 其他种类:血精灵,水精灵,火精灵,土精灵,风精灵,木精灵,雷精灵,冰精灵,草精灵,暗夜精灵,光明精灵,黑暗精灵,元素精灵,剑之精灵,魔法精灵,日精灵,月精灵,星辰精灵,灰精灵,小精灵,生命精灵,自然精灵,云中精灵,海洋精灵,高山精灵,草原精灵,海妖,纳迦,塞壬,花中仙子,林中仙子等等。
精灵是一种日耳曼神话(北欧神话)中所出现的生物,他们往往被描绘成拥有稍长的尖耳、手持弓箭、金发碧眼、高大且与人类体型相似的日耳曼人的形象,这是因为他们首次作为一个种族,是出现在挪威和日耳曼等地区的日耳曼神话当中,而在北欧五国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地区又多为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
四大元素精灵
1、火精灵——中译名火蛇或沙拉曼德或萨莱曼达,被描述为住在火山口的火蜥蜴,外表是黑色的皮肤上点缀着黄色斑点,据说皮肤籍着火烧能够重新再生。
2、风精灵——中译名希尔芙,以及由此派生出的风之精灵之意,拉丁语sylva(森林)和希腊语nympe(妖精)的合成语。
3、水精灵——中译名温蒂尼,在拉丁语里为波浪使者之意,传说是心地善良的女性死后变成了水之精灵Undine。
4、地精灵——中译名诺姆,名字来源于“地下的居住者”一词,也有说法是来源于希腊语“智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精灵
精灵
解释[1]机灵;聪明机智.[2]鬼怪;神灵
①可爱的能飞的小灵性精神体,背后生双翅,面容男女均俊美,对人有益,是孩子们的最爱。
②神思敏捷;机灵:这孩子真~,一说就明白了。
③一种宗教观念。
精灵的定义:其实,精灵是一种和自然合为一体的生物,但他们不像吸血鬼一样忧愁,他们悠闲的生 活在一起,有些强大的精灵甚至可以控制灾难,但大部分的精灵喜欢树木,他们热衷于让小树发芽当作消
很多人以为“精灵”是外国文化中的一种,其实不然,这是选取“精灵”作为翻译用的词,因为其本身就有“鬼怪”的意思。中国古时就有关于精灵的传说,其指意更近于“精魂”。譬如著名的《聊斋志异》等等的志怪小说,又如在李白诗中曾有云:
【登高丘而望远】
登高丘,望远海。
六鳌骨已霜,三山流安在。
扶桑半摧折,白日沉光彩。
银台金阙如梦中,秦皇汉武空相待。
精卫费木石,鼋鼍无所凭。
君不见骊山茂陵尽灰灭,牧羊之子来攀登。
盗贼劫宝玉,精灵竟何能。
穷兵黩武今如此,鼎湖飞龙安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