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公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有权机关撤销处罚决定书。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相关规定: 《治安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