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出售问题?

2024-12-28 12:51:4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是过户问题,房子虽然是你继承,当时的房产证上的名字肯定不是你,所以,要出手的话,需要过户到你的名下,若是觉得麻烦,可以让房主去签字(这个可能性不大吧?若不大,先过户)

其次才是你出售的问题。手续如下:

一、如果有遗嘱,就带上遗嘱,没有遗嘱,带上是直系亲属的有关证明材料。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各地收费不同) 。

二、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更名的登记了。

三、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涉及的税费有(不同地处可能不完全一样):
1、评估费:房屋评估额的0.5%;
2、公证费:房屋评估额的2%;
3、契税:房屋评估额的1.5%:
4、登记费:80元。房屋继承不用缴个人所得税。

回答2:

继承的房产不过户是无法销售的。
法律依据是《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具体的资料清单,建议先去房管局落实清楚,以免事倍功半。一般的: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公证书(原件);房产证原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回答3:

需要你持公证书和房产证现将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以后再出售,先过户再出售我已经说清楚了你看不懂吗

回答4:

需要去房管部门过户变更到你本人名下方可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