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哥出车祸身亡我二嫂今天把法院判决给我妈的赡养费给了我妈,我妈该不该拿?

2024-11-24 19: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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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的二哥出车祸死亡,相关的赔偿费用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给特定被扶养人的,如果本案中上,当事人的妈妈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能力,就应当有当事人妈妈的赔偿费用。

当事人的二嫂将法院判决给当事人妈妈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给了妈妈,完全是正确的,妈妈应该拿上。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回答2:

这个先拿着吧,以后二嫂有需要了也可以帮助他,一家人要互相帮助相亲相爱

回答3:

根据法律你母亲可以拿法院判的赡养费。

回答4:

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