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人喊橘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冲冲百九十九
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散渗歼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
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也就是说对你递交的再审申请书审查的基本时间是3月内,一般在3个月内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裁定再审或者驳回;
如果该院到7月28日之前仍然未作出裁定,结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1款第2项“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现在应该时间还不到,在等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