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法院开庭会有通知,根据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