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如何撤案,什么样的流程,派出所老是压着提交撤案手续,请问派出所一般几天才会提前材料给检查院

2024-12-04 04: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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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案件立安后的撤案,不是受害人或当事人申请就可以撤案的,须办案机关依法、按程序作出撤案决定才能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7令)第185条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具有立案权利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回答2:

  • 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予立案,构成犯罪的,不能撤案。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7令)第185条规定:

  1.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2.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3.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具有立案权利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回答3:

造成轻伤的纠纷分为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按照《刑法》规定

  1. 民事部分当事人可以和解撤案

  2. 刑事部分不受当事人和解影响,公安机关证据收集完毕后上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解可以作为减轻量刑的依据

回答4:

进入已经报到检察院,就不能销案;
等案件到法院之后,你们双方有和解的意思,法院可以主持刑事和解。

回答5:

造成对方轻伤二级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起诉标准,即使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