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单位法人代表更换后以前的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2024-12-16 18:34: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以前的劳动纠纷是劳动者与企业法人之间的纠纷,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法人代表只是代表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或法人代表的人格就被公司法人的人格给吸收了,只要没有法人代表的债务,直接接着起诉公司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没有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对回避、自认、举证证明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回答2:

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和你产生纠纷的是单位,起诉单位即可

回答3:

  劳动案件的主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案件的进行,不需要特别的处理。


  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回答4:

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回答5:

  以前的劳动纠纷是劳动者与企业法人之间的纠纷,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