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从你介绍的案情看:
1。老板严重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结算工资,更没有参加社保。
2。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仲裁,最坏的打算是去起诉他,仲裁有时效的,你不能拖延时间,要抓紧去办哈。
3。要提出主张:
A、补发工资;
B、赔偿双倍工资,因没有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算,你可以得到5个半月的双倍工资;
C\补交社保。
4。你收集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之一,另外每个月的工资条、银行卡(工资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等都要收集好。
这种案子一告一个准,正义最终战胜邪恶!!!祝你好运!!!
1、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没办法,现在的老板都很狡猾,和奸诈,你认了吧,
告到劳动仲裁部门。
没证据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