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相互撞在一起知其一方受伤,不属刑法而是民法的调整范围。
小朋友相互撞在一起,致其一方受伤,即使是重伤,也不构成过失伤害罪。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只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根据《中人民共和国民法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给他人人身造成伤害的,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一般是其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朋友双方监护人可以就伤害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受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注:如果小朋友相互撞伤是发生在幼儿园、学校,幼儿园和学校也承担赔偿责任。小朋友们购买了人生伤害保险,保险公司依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附录2、《中人民共和国民法特》(节选)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这不属于刑法范伟,这属于民事纠纷,赔偿问题双方商量解决,如果商量不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那就上法院起诉
这是民法通则或侵权责任法调整的问题,须分清责任再论赔偿。
年龄大的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