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庭审理的过程通常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三个过程。
2、法庭调查:法官会询问你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之后会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提问,当事人只需要如实回答即可。
3、法庭辩论:当事人之间围绕争议的焦点各自发表辩论意见。
4、法庭调解:法庭会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由法庭调解,并要求双方提出调解意见,如可以调解则案件以调解结案,如不能调解,法院会做出判决。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然后进行法庭调查。
接着是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结束,会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提交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一般会在开庭时做调解工作,然后开庭之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会根据证据和案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