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出嫁女享有的承包地,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分配的承包地。
2、出嫁女已经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原村集体可以收回其原分配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出嫁女已经取得二轮土地承包权的,无论户口迁出与否,只要在婆家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娘家的承包地应当给予保留和确权登记。
土地已确权
户口在就有
现在已不分配土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