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集体的土地使用政策过于偏执化——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一包30年;但是,作为地方的村组单位就要灵活机动,不能生搬硬套:嫁进(合法迁入)的,出生的(符合计生法)就应该参加组上的分配原则;嫁出及死亡迁出的应中止组上分配。
什么怎么办,土地都已经被征收了,多余的人肯定是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