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01年,秦始皇嬴政东巡国土,因身体不适,在返回首都咸阳的途中沙丘逝世,遗命由太子嬴扶苏继位。宦官赵高勾结宰相李斯,伪造诏书立嬴政的幼子嬴胡亥当太子,又伪造诏书谴责嬴扶苏颟顸无能,赐死。嬴胡亥继位任皇帝。 宦官赵高凭借皇帝的宠爱,专权横行。公元前208年,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叛乱暴动,反抗暴政。面对动乱,宰相李斯很忧虑,积极设法平息民众起义。赵高害怕李斯权势膨胀,决定铲除李斯。他采用最有效的诬告手法,向皇帝密告说:“当初沙丘密谋,李斯发挥重要作用。而今陛下当了皇帝,他仍旧是宰相,他希望陛下封他为王。”碰巧,李斯与右相冯去疾、大将军冯劫联名上书皇帝,请求暂停阿房宫工程,减轻各种苛捐杂税与苦役,减少民怨。嬴胡亥大怒,下令逮捕三人。冯去疾与冯劫闻讯自杀,李斯被捕。他忍受不了各种酷刑,被迫承认强加在他头上的“谋反”罪名,被处决,还连带屠灭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李斯之死,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最大的一件冤案。他担任秦朝宰相30年,对秦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他仍不免被冤枉迫害至死。他的死,说明在专制独裁体制下,任何人的生命都没有安全保障,随时会被权势者强加罪名杀害,包括皇帝。人们只要留心一下历史上各个王朝末代皇帝的悲惨下场,便可略知一斑。只有建立宪政民主法治制度,包括达官贵人在内的全体公民的生命财产,才能得到法律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