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一般证据有哪些

2025-01-02 0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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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和民事诉讼的其他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回答2:

  下面的论述基本涵盖了一般证据资料,根据个案再进行选择、添加或减少,基本可以完成充分的举证了。当然,一定要提醒的是:不是每一份材料都必须提交,有目的地进行选择提交,才是明智的。   1、 员工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 员工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 员工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 员工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 员工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上述基本涵盖了一般证据资料,根据个案再进行选择、添加或减少,基本可以完成充分的举证了。当然,一定要提醒的是:不是每一份材料都必须提交,有目的地进行选择提交,才是明智的。